1月14日晨勃记录:人性、自我、互联网产品

这个视频我最想转给孔子,仁者爱人推广及人,使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的礼乐制度,最易形成局面就是如此。

人类至今,对人性的两个假设非常深远,可堪伟大。一个是司法上的人性为恶,一个是经济学上的人皆自利。没有这两个假设,世界将再度无序,发展也将彻底倒退。一个国家一个组织不用去区分究竟人性生来如何,即使是真的善也要假定为恶,真的利人也要假定为自私。若国家能如此,个人反倒就随意,自然而然。

所以在先秦除了老子的伟大,还有个人远被低估,就是荀子,在中国,是他第一个提出人性为恶的假设。老子作为世界哲学的鼻祖级,直接影响了很多德国世界级的哲学家,虽然我到现在还看不懂汉译的康德、黑格尔、海德格尔,也非常怀疑他们能看懂德译后的老子?荀子不能分儒派,除仁爱的颠覆理解,还有一则。

另一则为,一个被定性成儒派的人却教出了两个法家的学生,且是如今看来依然顶尖级的不世人物:韩非、李斯。这两位又都有儒派痴迷入仕的影响,韩非是先秦法家集大成者偏学术,李斯偏实践,前者被后者残害也有因可寻。最终,人性为恶、法家、秦国、统一都是一条线上的因果,而极其短暂那是综因不尽述。

国家或组织,最需要假设人性为恶,这跟人性本身无关,跟道有关。那人性要不要讲呢?可讲。在我看来,套用佛家,人性分自私、私人、让人私。此“自私”非一般占别人为己的自私,而为人类出于动物本能出于生存的自而为私。比如,很多先哲借婴儿抢乳头为例来比喻人性,然,人其一生婴儿最是动物态。

所以,第一个“自私”是最有由头讲的,也是今天之重点,而私人就是所谓恶,让人私即所谓善。发展到成人阶段,社会性动物的人,“自私”就演变成“自我”。人到有独立意识以后,"我"的意识就极其强烈,而它的本质就二字:私有。简单说,就是我的,我的,我的。私有不符道,但符合人性尤其需深入研究。

我对“自我”的理解曾经有个非常极端的例子,绝少提怕引起争议,今日姑且一谈。我对母爱有过很大质疑,在我看来母爱是最自私/自我。因为,所有的爱(非爱情)都是出于一个“我”,没有“我”就无爱。母爱为什么最伟大没有之一?因为是我的肉,我身上掉下来,孩子就是我的,我的,我的,常人皆是如此。

虽然,我们说,对于孩子除了精卵结合,女性只是在她子宫的加工场里做了一个生物组装,但是过程的确就是从其身上而落。但是,母爱是不是还是最伟大的爱,当然还是!但不是限于自私的爱,而是放手的爱,“生而不有为而不恃“。一个母亲能放手孩子却牵挂着爱,真的是感天动地!

以此推论,凡爱,开始都是私有,如果一个人对一个人的爱,达到了自私自我的境界,比如,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,亲,从今日起,你就是我的人,或反之,这种爱比简单说一句我爱你可能更有力量。但是,最终爱的伟大,还是要回归占而不有,为而不恃。人性是可以符合道的,这就是古人常说的天人合一。

以此推论,凡经济,开始都是私有,如果一个国家对一国公民的爱,达到了藏富于民的境界,处处为民而虑,常说,××国的存在就是为了××公民,这种爱是对的。相反,某国一上来不先喊私有,上来就集体,就公有,这种国家一般都要经历2B阶段的。当然,最终国家、公民都要占而不有,所以谁都会消亡。

最终,是今日大论之小结,这个绕圈非常大!之前我认为,互联网本质是解决信息不对称,商业是贩卖信息不对称,结合就是互联网要解决可商业化的信息不对称。那么它的产品应该如何把握?都在讲产品要解决人性需求,解决什么样的需求?我认为就一句话:我们要做的产品,皆是满足自私/自我的产品。

@2012-01-14 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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